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2019年廣州市電子信息制造業統計調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工信函〔2019〕123號
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市經貿信息中心,相關企業:
為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電子信息制造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通信行業統計年報和2019年定期統計報表報送工作的通知》(工信廳運行函〔2018〕354號)以及《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8年統計年報和2019年定期統計報表報送工作的通知》(粵工信辦函〔2018〕71號)要求,做好我市電子信息制造業的運行監測和統計工作,及時掌握產業發展態勢,促進產業健康發展,我局制定了《2019年廣州市電子信息制造業統計調查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按要求做好相關統計工作。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我局(運行監測協調處)反饋。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19年1月19日
(聯系人:萬青、劉峭峻;電話:83123968、83757021)
2019年廣州市電子信息制造業統計調查工作方案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電子信息制造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通信行業統計年報和2019年定期統計報表報送工作的通知》(工信廳運行函〔2018〕354號)以及《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8年統計年報和2019年定期統計報表報送工作的通知》(粵工信辦函〔2018〕71號)的要求,為做好我市電子信息制造業的運行監測和統計工作,及時掌握產業發展態勢,促進產業健康發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調查范圍
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年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從事電子信息產品生產、加工及研發的企、事業獨立法人單位。
二、調查內容及填報時間
調查電子信息制造業企業的生產經營主要經濟指標,包括企業概況、生產情況和財務狀況等。按《電子信息制造業統計調查制度》(國統制〔2018〕134號)的要求(見附件1),做好2018年統計年報和2019年定期報表填報工作。
(一)2018年統計年報報送內容。
1、企業基本情況表(電制統企1表)
2、主要經濟指標表(電制統企2表)
3、主要產品產、銷、存表(電制統企3表)
4、主要產品生產能力表(電制統企4表)
5、電子信息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表(電制統企5表)
報送企業:年主營收入1000萬及以上電子制造企業
報送時間:2019年3月15日前
(二)2019年定期季報報表報送內容。
1、主要經濟指標季報(電制統企6表)
2、主要產品產、銷、存季報(電制統企7表)
報送企業:電子信息制造業集團企業(見附件2)
報送時間:季報報表在季后30日內
(三)2019年定期月報報表報送內容。
1、主要經濟指標月報(電制統企8表)
2、主要產品產、銷、存月報(電制統企9表)
報送企業:電子信息制造業重點聯系企業(見附件2)
報送時間:月報報表在月后15日內
三、報送方式
2018年統計年報以及2019年統計季報、月報均通過網上直報,由企業登陸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平臺(http://data.gzii.gov.cn)填報。
四、分工職責
(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國家、省要求,統籌組織開展全市電子信息制造業統計工作。
(二)廣州市經貿信息中心:具體承辦實施全市電子信息制造業統計工作。一是做好“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平臺”維護,確保平臺正常運行;二是協助各區開展統計業務培訓,提供現場授課師資;三是通過QQ、電話等渠道提供日常業務支持、統計答疑,并督促各區、調查企業按要求完成統計工作任務;四是做好市級數據審核工作、匯總、分析等工作;五是按國家、省要求,上報相關數據。
(三)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一是組織落實調查對象按要求做好電子信息制造業各項統計工作。發動未在市運行監測平臺注冊的企業,填寫并匯總企業信息員信息,于3月1日前提交給市經貿信息中心統一注冊。對已注冊的監測企業注意核對更新企業信息員信息;二是組織業務培訓(2019年3月15日前完成2018年年報的統計業務培訓);三是做好區級數據的審核、匯總、上報、分析等工作。
(四)電子信息制造企業:一是指定企業信息員,未在監測平臺注冊的企業請于2月25日前將新注冊企業基本信息(附件3)報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二是按要求完成各項統計工作任務。
五、工作要求
(一)落實工作責任主體。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市經貿信息中心、調查企業要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結合職責分工,明確責任部門和領導,統籌好本單位的運行監測工作;選派工作責任心和業務能力強的人擔任信息管理員(信息員),如有變動,要辦好業務交接,并及時上報。
(二)完成各項統計調查任務。各信息員、信息管理員要認真學習理解相關工作文件,按工作要求和規范,高質量完成該項監測工作任務,最大限度減少不合規范的數據。收到各級核查通知(短信)的,力爭當天通過監測平臺予以修正或說明,確保信息客觀真實。同時按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運行監測工作需要,完成相關的運行調查任務。
(三)強化數據安全管理。各單位不得對外提供、泄露企業填報的生產經營數據或能夠識別推斷單一企業情況的資料;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企業數據在采集、存儲、處理等過程中丟失、泄露、被竊。
(四)落實工作保障措施。建立信息報送計分機制,定期通報運行監測工作完成情況,對管理員(信息員)給予適度補貼,對完成任務好、工作質量優的予以表揚。
六、聯系方式
市經貿信息中心劉峭峻:
電話:020-83757021、13432061871,郵箱:lihh@gz.gov.cn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運行監測協調處萬青:
電話:020-83123968。
附件:1.電子信息制造業統計調查制度.doc
2.電子信息制造業重點聯系企業、集團企業名單.doc
3.新注冊企業基本信息.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