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20年中央財政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資金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下達2020年中央財政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資金安排計劃的通知》(粵工信融資函〔2020〕750號)工作要求,推動我市融資擔保體系建設,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現將有關資金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融資擔保公司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間發放的小微企業(不包括中型及以上企業)擔保貸款,符合條件的全部貸款擔保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2%(含),對房地產、金融、投資機構所發生的擔保不予支持。(申報指南見附件1)。
二、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按照申報指南要求,準備紙質申報材料,材料一式二份于8月14日前送交市工信局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科,逾期不予受理。地址:香洲區康寧路66號308辦公室。
三、聯系方式
聯系人:鄧宇,聯系電話:2210354,13427792573。
附件:1.申報指南
2.單位情況表
3.項目情況表
4.小微企業貸款擔保情況匯總表
5.申報材料真實性聲明函
6.《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下達2020年中央財政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資金安排計劃的通知》(粵工信融資函〔2020〕750號)
7.市工信局公職人員廉潔從政相關規定告知企業書
珠海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7日
附件1
申報指南
一、申報條件
擔保機構申報專項資金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融資擔保公司在珠海市注冊登記,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已登記備案,具備健全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擔保評估制度、反擔保制度、風險責任準備金制度、債務追償制度;經省工信廳確認,具備申報資格的融資擔保公司。
(二)擔保貸款必須是為我市小微企業發放的擔保貸款。小微企業的標準,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執行。
二、補助范圍
本次申報擔保貸款項目是于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間發放的小微企業擔保貸款。符合條件的全部貸款擔保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2%(含),不包括中型及以上企業,對房地產、金融、投資機構所發生的擔保不予支持。
三、補助比例
根據省下達的資金安排額度,按照審核后的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額及年化擔保費率,按比例給予補助。
融資擔保額計算系數:符合條件的全部貸款擔保年化擔保費率高于1.5%且不超過2%(含)的,系數為1,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含)1.5%的,系數為1.5。
四、申報材料
(一)《單位情況表》;
(二)《項目情況表》;
(三)《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小微企業貸款擔保情況匯總表》;
(四)申報單位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備案證、稅務登記證、銀行貸款卡;
(五)放款銀行的借款借據;
(六)通過網銀為我市小微企業擔保貸款的,必須提供相應銀行的放款單、貸款合同和擔保合同;
(七)申報材料真實性聲明函
(八)市工信局公職人員廉潔從政相關規定告知企業書
上述申報材料須按順序統一裝訂成冊,一式二份。
附件:
5.附件6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下達2020年中央財政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資金安排計劃的通知(粵工信融資函[2020]750號).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