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 廣州市財政局關于組織開展2017年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中小企業發展方向)第二批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 廣州市財政局關于組織開展2017年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中小企業發展方向)第二批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區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實施《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制造2025戰略規劃的通知》(穗府〔2016〕4號)、《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先進制造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穗府〔2016〕15號)等戰略規劃及文件重大政策部署,促進我市中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發展,切實推動我市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轉型升級,現就2017年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中小企業發展方向)第二批項目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及方式
(一)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方面
1、擔保費(保證保險費)補助項目。對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通過融資擔保機構或保險機構擔保取得金融機構貸款的中小微企業,給予不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50%的擔保費(保證保險費)補助,且不得重復補助。每個項目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見附件1)
2、小升規獎勵項目。對經統計部門審核認定的,2016年度首次實現從規模以下轉型升級為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給予獎勵。每個企業獎勵額度不超過10萬元。(見附件2)
(二)完善公共服務體系方面
3、融資服務平臺小額票據貼現中心業務獎勵項目。對于認定的“廣州市中小微企業小額票據貼現中心”在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間,為中小微企業持有的小額商業匯票(單張票面金額小于等于100萬元)進行貼現或質押融資業務的金融機構,根據對小微企業貼現業務量與貼現利率水平情況予以獎勵,用于支持小額票據貼現中心推廣業務等。(見附件3)
4、優秀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公益廣告項目。支持承接廣州市工信委2017年我市優秀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公益廣告平面廣告設計和制作項目的相關機構,按合同金額予以補助或獎勵。(見附件4)
(三)中國(廣州)中小企業先進制造業中外合作區方面
5、中外合作區中外合資合作創新型企業落戶獎勵項目。根據《加快先進制造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和《加快推進中國(廣州)中小企業先進制造業中外合作區建設行動方案(2016-2020年)》,對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在中外合作區“一核四區”(天河區、黃埔區、番禺區、南沙區和增城區)范圍內,新落戶的中外合資合作創新型企業,每家予以20萬元的獎勵。(見附件5)
二、申報程序和相關要求
(一)項目申報單位須按照各專項項目申報指南要求提供材料,填寫《申報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中小企業發展方向)項目承諾函》(詳見附件6),按順序編制目錄和頁碼(詳見附件7),用A4規格紙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后掃描制作成電子文檔,項目材料紙質文件一式一份,電子文檔一份,紙質文件與電子文檔須一致,且數據準確、資料齊全,報所在地的區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
(二)區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區財政部門統一組織報送。區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核申報項目的材料(有關證照、核準備案文件等紙質材料和電子文檔須核對原件),區財政部門負責審核相關財務資料(企業自有資金投入、審計報告和會計報表等紙質材料和電子文檔須核對原件),分別加具審核意見和蓋章后,聯合上報市工信委(中小企業局),并對項目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三)各區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將項目分別匯總后,將項目申報材料連同電子文檔報市工信委中小企業局(府前路1號政府大院4號樓614室),電子文檔同時發送到jmwzxj@gz.gov.cn。材料不完整或不規范的,不予受理。在評審過程中,未及時按照評審機構要求補充材料的,視作不符合申報條件。
(四)根據《廣州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穗府辦函〔2014〕90號)規定,近5年來申報單位、組織或個人在專項資金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不得申報。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多頭申報。
(五)項目申報通知、申報指南及相關表格可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網站(www.gzii.gov.cn)和“廣州工信”APP下載。
三、申報時間
申報截止時間:2017年6月10日。
附件:1.擔保費(保證保險)補助項目申報指南
2.小升規獎勵項目申報指南
3.小額票據貼現中心業務獎勵項目申報指南
4.優秀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公益廣告項目申報指南
5.中外合作區中外合資合作創新型企業落戶獎勵項目申報指南
6.申報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中小企業發展方向)項目承諾函
7.申報材料樣本
8.各區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聯絡方式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廣州市財政局
2017年5月19日
附件5:中外合作區中外合資合作創新型企業落戶獎勵項目申報指南.doc
